集团各部门及有关公司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 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结合我集团实际,现就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行政部门2023年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各门店和仓储部按原有的轮休排班制执行。
二、节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。
三、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值班,保持通讯畅通,遇到突发性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四、节假日期间,请全体干部职工注意安全,增强安全防护意识,自觉做好自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
特此通知。
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3月31日